贵州:失业保险三年降 新政执行至2018年4月止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
央广网贵阳5月9日消息(记者陈屹)贵州省失业保险三年降,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1%。5月8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称,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一降一补”减轻企业负担,从2015年至2016年,贵州省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为参保企业降低运行成本7亿元;向全省2400多户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稳岗补贴资金8.57亿元,“一降一补”使参保企业降低成本15.57亿元。
据介绍,2015年3月1日起,贵州省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2%下降为1.5%,个人缴费比例由1%下降为0.5%。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贵州省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下降为1%,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日前,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贵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贵州省失业保险费率再次由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1%下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下降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贵州省失业保险费率连降,减轻了企业负担的同时,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从2014年度起,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企业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标准达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从2015年起,补贴实施范围从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及经国务院和贵州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进一步扩大到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所有企业。